南京开发商将购房款以服务费收取是否合法,当时售楼人是报房总价时是77万,但签定购房协议时购房总额写(大写)的是陆拾玖万,在总房款阿拉伯数字69万下方写了个+8万,但当时并未说明这8万是什么费用,后来回来后对这个费用有疑问时,问销售人员才告知8万是服务费,所以我该如何维权,是否可以拒付这8万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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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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