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的一个朋友借我6000元(没有借条收据),今年一起搞运输过程中我自己垫付一万多元路费及油费等费用,并且还欠我4000多远的用车劳务费(同样没有收据等证明)。现在我找不到这个人,他老躲着我。我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他?我手里有在微信里的转账证明,并且他也承认欠我的钱,我能要回来吗?
2018-01-09 13:24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