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亲戚1990结婚,91年之后连续生下四个孩子,08年因感情不合身分居,当时由于没有办理结婚证,所以也就没有办理离婚协议,分居3年后与一男子又周居在一起又生下一女孩,由于这男人在外打工又与其他女人又同居了,现在想离婚如果想与前一个男人办理离婚协议,他不同意,想起诉可又是重婚,现在不知该如何办?请好心律师帮我分析谢谢!
2021-07-11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