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你好!三年前我和一离婚女人好上了,到去年我俩生下一小女孩(去年我和前妻离婚了)。今年我们双方觉得很不幸福,至今双方名自不管对方,甚至都没有了语言,女方多次提出分手,我也同意了。可又由于孩子刚一周岁,为孩子双方又迟疑着。我也跟女方讲了,我和年龄相差太大,(她34岁,我48岁)她现在才醒悟这点,所以觉得过不下去要和我分手。我告诉她孩子我养,不需要她负责,她不得,她要孩子。我说你也孩子可以,哪我就不负责,她也不得,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怎么处理分手事宜?
2021-07-21 11:1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