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生,我在名校贷借款两万,实际到手的只有一万二,被扣了四千的保证金,还有以前就借的两千多,我没有拿到这四千块,他们也给我算利息,现在我逾期了,四千块的保证金被他们直接扣光了,相当于我要除了利息和本金我还要多还四千块,请问这个我可以要求不还这四千快吗?还有他们这样合法吗?
2017-10-05 10:54以实际的借款金额为准,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