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2015年12月16号在佰仟金融借了13000千块钱,那时候是她们打电话过来问我借不借钱,因为当时我也很需要用钱,所以就借了,每个月还754.98元直到现在已经还了18期了,本金是已经还完了,然而现在我还有18期要还,算了下利息比本金多了一倍多,这算是高利贷了吗?我接下来不想再还那18期了,因为我现在也没有钱还,他们惠告我吗?回去我家里找吗?如果告我的话,我会怎么样?高利贷会受法律保护吗?她们这样算是高利贷吗?谢谢律师
2021-07-16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对方存在高利等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减免部分利息,若对方不存在高利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建议协商制定具体还款计划,逐步归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