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离婚方面的问题。我和老公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离婚是他提的我同意。我们的房子是他爷爷的,车子是他婚前买的,电器家纺及生活用品是我陪嫁共四万左右。我们有一个一周岁女儿,从怀孕到现在我没有参加工作,生孩子时积蓄都花光了现在身上也没有积蓄。离婚他提出孩子归他我净身出户。 请问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费我要付吗?付多少?我能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7-10-14 08:47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另一方需要支付另一方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