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老公因感情不和无法继续一起生活,正在闹离婚,我没有正作,他是公务员,月工资是5000元。我们有一儿一女,男孩四岁,女孩一岁,我想把两个孩子都归我抚养,请问律师他一个月应该给我多少钱抚养费才合适?
2025-02-18 02: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您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并且能够独立生活,则可能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您仍然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或者通过法院调解解决争议。同时,也可以考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确保被告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此外,在支付抚养费的同时,也要注意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保护其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