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我分期了一部手机,原价是三千买的,结果我朋友给我一算,说分期后是相当于五千买的,原本说的是一期只有十几块钱利息。我朋友一算,说是有七十多元的利息,还只是一期,这算不算是欺骗消费者,我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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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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