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想要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我和两个女儿从湖北回到了湖南老家,目前两个女儿也都在湖南这边上学了,两个女儿都想陪着我,不想到他爸爸那边去。大女儿初三了,需要中考,他父亲那边就把持着学籍证不放,导致孩子不能中考,也不能上学。 我很担心孩子的考试和读书现在孩子的父亲说需要我这边签署一份证明并且按上手印签名,说以后孩子们的生活学习等各种费用全部由我来承担,他不给承担,然后他才能把学籍证给我,让孩子去参加中考。 请问现在父亲的行为是合法的吗?我签署了这一份证明会有法律效应吗?如果以后要离婚的时候,男方将这个证明拿出来了,是不是两个女儿生活和学习,他都可以不用管,不用出钱了?
2022-03-15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