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人今年25岁,去年家里人给我介绍男朋友,一开始他对自己挺好的,于是我从广东回到赣州工作,谁知道我回来了他又跑外面去了,他的东西几乎都是我买的手机 衣服等等,还帮他还车贷,后面我们订婚了,买了项链 戒指这些一起花了17000,订婚那天包红包大概23000这样,后面我们真的无法再相处了,太没有上进心了,他不帮我还落井下石,然后我就说退婚,他叫我退钱,我们是同居了,这个情况我要退他多少钱?他的什么都是我买的
2021-05-26 11:14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联系不上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