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公司2016年2月至2016年11月份的工资共计3万多拖欠至今未支付,除本人外其余同事都于2016年12月初办理了离职手续并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是到2017年4月底老板朱某必须全额支付拖欠工资。本人情况比较特殊,虽说是为老板朱某工作但是劳动关系在老板朱某所开另一家公司下面,该公司法人是我的直属上司计某。计某考虑到自己的法律职责劝我先不要申请劳动仲裁,本人也是由于在2016年7月份怀孕了,涉及到社保生育金这一块至今未办理离职手续,于2016年12月份休息在家至今,也并未收到继续上班的通知。预产期将近,工资、社保事宜悬而未决,非常担心。想问问该采取什么措施才能保障自身权益不收侵害。
2020-04-07 09:40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