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的离婚事宜。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对方自由恋爱两年以后在09年结婚,一直都很和睦。但是今年五月份她说要去外地两个月,上班顺便散散心。我也没怀疑就答应了!可是她一出门就失联了。直到三个月后她打电话告诉我要和我离婚。她是和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生活。三个月以来都是!现在她要离婚我能主张什么?(我们有一个八岁的女儿,同时还有十四万的债务)
2021-05-28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