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上世纪六十年代下放农村,七六年返城,因无住房,在一个空地上全家搭了一个棚子安生,有父母及子女五人,共一家七口。后两个女儿出嫁,父母先后出世,二儿子在原棚子的地基上搭盖了二层楼的房子居住,大儿子单位分了福利房,小儿子无房在外租房。因二儿子的房子办不了产权,只能办理了土地证,名字是二儿子的。现在该房屋拆迁,请向,拆迁后的补偿款是二儿子一人所有,还是五个子女都有份,该纠份如何调解,请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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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应该属于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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