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食品公司上班,17年5月31号给客户送了50件货,当时客户没钱,字也没签,说的过天拿钱。几天后业务员来拿了钱,收了200件的钱,回交给公司。会计把50件的钱扣出来,并打了150件钱的收据,并让业务员把收据给客户。业务员并没有把收据给客户。 年底对账,客户要公司拿客户签的收条对账,结果就因为这50件货没有签字,帐对不了,公司为此把我的工资压住不给了。 请问律师有没有解决方法呢。
2018-01-12 13:3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