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几天我入住一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告之次日中午12.00之前退房,第二天12.10退房时,前台工作人员收取我20元超时费。我问他们为什么没有提前通知,他们不说话,后来我走后通过网上平台12315进行投诉,昨天工商局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已经了解这件事,也去酒店实地考察过,说酒店前台摆着一个提示牌说明超时收费内容, 现在工商局约我明天面谈处理这件事我应该怎么回答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我自己认为,首先他们没有明确告知超时要收费,其次工商局说他去的时候有提示牌,为什么工作人员当天不让我们看提示牌,还是说那天就没有提示牌,接到投诉以后临时做了一个摆在那,服务人员的态度极其恶劣。明天约见时我该怎么维权呢?
2017-12-14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