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但由于他多年的刻意隐瞒我不知道他有多少财产。我目前没有工作,正在努力寻找工作。一个孩子,在国际学校读高三,明年留学,这样至少四到六年每年要花30多万的留学费用,所以想多分一些婚内财产供孩子学习。近几年在他的强迫下我做了一个外地公司的挂名法人,该公司似乎贷了很多款,我记得签过两次字,但不知道为什么事,每次去了就是在规定位置签字按指纹。今年夏天去北京为一个贷款做担保又签了一次字,同样不知道担保的是什么。这些事情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才能以后不受牵连?
2017-12-10 08:00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