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承包经营了一辆出租车,承包期限至2020年12月27日车辆强制报废,车辆在11月9日因故障维修两天仍无法修复,于11月10日提前报废,并拿到车辆报废证明,在12月我要求出租公司退还我的承包押金6万元(其中五万元经营风险保证金,一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出租公司以还未拿到车辆注销证明拒绝退还,我认为既然已经拿到报废证明,且已过去一个月时间,即可证明该车已无后续问题,应当退还我的押金,注销证明是出租公司的事,与退还我的两项押金没有关联。请问律师,我的要求合理吗?法律是否支持?
2021-01-05 22:50先看你和对方签订的合同,上面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上约定只有拿到注销证明才能退押金的话只能去办理注销证明了。你可以拿着报废证明去车管所办理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