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西鹰潭人,于今年正月十二办了成事就,当天男方给了彩礼19.8万彩礼,还有四金,过年过节钱。当天存到自己的账户。正月十四与其领取结婚证。 与其生活半年:男方是因为没有妈妈,性格内向,不爱表达,经常冷暴力。一次我们闹了矛盾,他三天晚上没回来,第四天上午我在上班,打我电话,说我跟哪个姐夫上床,背着他接过电话,以及我在这段婚姻中,男方家人在我家人面前说我还一直联系前男友等等,伤人自尊的事。面对冷暴力,我实在受不了,跟男的交谈,发生了手脚,我脚就被伤到了,因此就搬离了男方住处,也是对长辈交代了的,没有一声不出就走。男方没有联系我,而是联系我家人要求退礼金,我自然不甘心。情况大致是这样
2021-05-20 11:14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