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 可以给对方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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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案件,可以向对方主张要赔偿,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中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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