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有一片林地属我村第七小组集体所有,有林权股权证为据,第七小组共64户,但近几年被64户中的十一户村民开垦成了耕地,现被政府征收,但乡政领导和村领导只认现实占有为依据,只赔付给这十一户人家,请问合理吗?我们剩余的四五十户股民不服,找乡政领导理论,要求按林地补偿款来分发给我们64户,乡政领导和村领导坚持只认现实占有为据,我们村民无奈,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的要求合理吗?按耕地征收的补偿款高于林地的部分我们不要,给他们开垦耕地的十一户股民,另他们十一户还分林地的补偿,我想应该合理的,可他们不干,坚决要以现占有为目的,请问合理吗?如果是以领导和那十一户的目的办了,我们的林权证不就作废了吗?
2021-08-0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