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2013年经朋友介绍把25万存到典当行,有收据,利息是1分5,到2014年9月典当行由于资金紧张,没有再给利息然,后我要把25万取出来也取不出来了,由于和典当行老板认识,这两年期间一直给老板打电话催款,她一直推脱说有钱了一定给,这中间给短短嘘嘘给了3次钱,总共2万,但是我感觉要把剩下的钱要回来好难,我想问一下律师,如果我现在告典当行的话,我的钱可以要回来吗?听说典当行这样做是违法的,那我的钱受法律保护吗?还能要回来吗?
2024-10-17 20:50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典当行在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应当将剩余款项返还给典当人。如果您已经向典当行支付了部分款项,并且他们未能按期退还剩余款项,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首先,您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典当行为法,并提供相关的收据、欠条等文件。其次,您可以向当地的司法机关(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剩余款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您还可以尝试与典当行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以减少纠纷和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醒您注意保存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于日后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