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离婚三年了,属于净身出户,女儿归男方了,当时本人处于对女儿补偿,答应他们给女儿一个月,给500元的生活费,但是我现在经济不好,给不了了。我怎么办,男方非得要,
2017-12-18 16:39500元如果是抚养费那么必须支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