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辆小轿车在县道上行驶、突然停车在道路中间、无任何警示标志、使得后方电动三轮车控制不住撞上了小轿车、电动三轮车主受伤入院、现在交警队的警察结论是电动三轮车主追尾、电动三轮全责、请问交警队划分的责任是否合理,怎样来维护电动三轮车主的人生权益
2019-08-28 14:46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复核申请。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 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