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就想问一下我想和老婆离婚,我们因为不是同地区的人,所以我呢是做的上门女婿。我们现已结婚有七年多了,经济一直都是由我老婆管理,所以我现在什么都没有。离婚呢她想要抚养小孩,还要我出抚养费。我想知道如果我不想抚养费行不行。还有我的户口是否还可以迁回原来的地方。
2021-07-02 11:14首先,上门女婿只是一个民间的概念,不涉及法律上的概念,你们是属于夫妻关系。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到离婚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还有小孩的抚养权也是可以争取的,但是如果对方获得孩子,您这边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为个人月工资的百分之20到百分之30.反之,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