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揭了一个手机,3千多元,已经还了十五个月,每个月341元,突然收到贷款公司的律师专员的短信,说我故意拖欠贷款,还要还2571元。我的行为构成了故意诈骗贷款行为。难道一个三千多元的东西我还接近三倍的钱。他们的律师专员打过来的电话显示的是诈骗电话。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这事?
2021-04-18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