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给朋友咨询的问题,情况是这样的,我朋友男与她爱人感情不合,男外面有女人了,同居9年。与自己爱人也分居9年整。我朋友男几次协商离婚女方不同意,于是2016年前12月份起诉,不巧的是,男的父亲在2016年大年三十因久病体虚吃食物没能咽下噎死去世了。此时法院传票也到了,男女和女方又达成另外一个协议说老人丧失办完后区民政局办理,于是男方就撤了诉。结果老人丧事办理完后,女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男方很是气愤,又去找了律师,律师说需要6个月后方能起诉,请问现在今天8月14日了我朋友他可以去法院起诉了吗?如何走流程?
2021-06-03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