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佰仟金融公司办理了4000的手机分期,还了一期,后来没的工作,就没有还了,现在重庆什么律师,打电话过来说什么起诉我,要我马上还了,还说不还就要被起诉,我听下金额现在变成6680了,逾期了158天,现在我不是不还,但这个利息太高了,3000的利息,我想问下这样合法吗?
2017-12-22 17:37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对方存在高利等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减免部分利息,若对方不存在高利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建议协商制定具体还款计划,逐步归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