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打架后医药费怎么赔偿
2020-11-18 17:13《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的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