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生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两人名下共有两套房子,一套贷款已还清,但购房首付是先生家在婚前付的。另一套今年五月份买的,公积金共同贷款60万,我名下商贷10万,以我的名义向我弟弟借款15万,没有欠条,有支付宝转账记录8万,剩余的是我直接拿弟弟的银行卡支付的。还有一辆车,婚前先生家首付,婚后共同还一部分贷。关于财产,先生想要无贷款的那一套和车,有贷款的那一套,他只愿意公积金共同还贷,其他由我自己承担。我想问下离婚后还可以公积金共同还贷吗? 另外有三岁孩子,孩子跟我,抚养费怎么算?
2021-06-1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