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律师 在吗? 我想咨询 幼儿园的孩子下午放学后要上特色班然后特色班的老师接孩子到上课的教室里。当时要上课了,上课的老师都在前面坐好了,结果有个孩子要喝水,老师就过去接水,没看到几个孩子在跑,结果有一位孩子自己跑了摔倒,听到哭后,老师立马过去看,然后送去医院,并打电话告知家长。然后手骨折,动手术,这个责任是在于幼儿园还是老师。园方要当班的老师承担一部分的医疗费用。这个责任该怎么划分。
2019-07-22 06:37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