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带我去艾博办理了手机分期。填了表格,签字以及手印。录视频,拍照。后来又让我平板电脑签字。就让我回家等消息。还款日才知道电脑签字是普惠。我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骗了我,我该怎么办?普惠把电脑签字印在了普惠合同里。海洋的人说给我朋友打了五千。但是我本人并没有拿到任何东西。普惠打电话说还款,不然让我进银行黑名单。影响信誉上征信。我不上征信。现在朋友消失了,可以给我出个解决的办法吗
2018-01-03 13:03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