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五月份借给别人20000万元钱,还钱日期是8月份,但过了期限了,找他要账,他跑了,电话也联系不上,请问律师这种事情我应该怎么办,我向当地报警,警察不管,法院也没给一个解决办法,向我借款的人是长春的,我向长春公安局报案,他们也不受理,这种情况我应怎么办?如果您看到回复我时,请给我发短信,电话有时不方便接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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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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