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夫俩年以前在达飞办了一笔贷款,一共是3000用的是我的名字,不过这笔钱一直我前夫再用,如今到期了他还不起,我们离婚协议上写着所以债务归男方还,如果起诉的话还会让我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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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的,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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