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放贷公司借了5000元,实际到账是3620元。其中扣除一期交的钱和其他资料费等。我和放贷公司双方签了合同,每周还款780元,十周还清。我想咨询的是这个利息高于国家利息了吗?如果我不还钱,对方拿着合同去法院起诉我,我的胜率有没有?
2017-12-20 21:07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