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们好!在这里先谢谢各位律师,现在我遇上一件事情不知如何是好,肯请各位律师帮助我的困惑。因我在乡下承接一家私人房屋造建,在浇屋面混泥土时,因各种原因导致屋面垮塌,造成1人受伤,事后我急忙把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一切医疗费用由我出支,现在伤者伤情已好,但是伤者不愿办出院手续,理由是需要出院后的其它费用,由于伤者要求出院后的费用太高,我没能力存受,又因为伤者不是我直接找的雇用者,伤者是由另外一个和我直接接头的工头所雇用,他们中间是有金钱的利益所在,现在伤者需要我出院后的费用赔偿,我不知如何是好,不知雇伤者来的工头有赔偿责任没有?请求律师帮助指点。谢谢
2017-12-02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