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先描述下事实:老人有两个儿子,都在异地,都没有赡养老人,老人由大儿子家的孙子赡养相伴三十多年,户口本上因各种历史原因登记为父子关系,请问:1、孙子可不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老人户籍登记姓傅(孙子也姓傅),异地的两个儿子户籍登记姓付,请问儿子在继承遗产或领取抚恤金时是否需提供父子关系证明?若需证明,应由什么部门出具?人证可不可以?谢谢!
回答数:368
1不可以 2去当地的公安部门户籍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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