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女,离异,自己拥有一套住房,一女儿在外地工作,我还有哥嫂与我同城。我的问题是本人这套住房的继承权应该是我女儿的吧?与我的哥嫂有关系吗?盼复。谢谢!
回答数:525
有属于男方父母一部分的份额,男方的哥哥只能继承属于对方的父母的份额,建议协商处理。一般是有遗嘱按照遗嘱的规定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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