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24年了,当时盖房子的早,后来村长说房子盖几年了,给你们一张宅基地证吧,后来1993年县司法局乡司法所的公章,给补发了一张宅基地证明书。这个应该是有效的吧?不知道什么原因盖的是司法所的章却不是土地所的。后来宅基地纠纷,邻居来我家宅基地闹事(当时我家盖完房子还有一小块空地),时间久了,他说是他们的的,就来闹事,于是打了官司,就闹事一事(我奶奶当时被他们碰了一下,轻微伤),当时上面写有,我家提供了有效的宅基地证明,判我们赢了闹事的官司。后来又经村委会调解,双方宅基地界限明确,宅基地纠纷协议书双方签字按了手印,还有村长的签名指印,但村长是新人,当时没盖村委会的章,这份协议书算有效的吗?
2021-06-2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