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妈妈在一个盖楼的工地上雇去做饭,在做啥时右手食指被电动压面机压伤。我妈妈和工地老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刚开始老板说让我们先治,完了他给钱,并且给我们写了一个证明,内容大概说是在他的工地上干活受的伤。结果他给我写的是假名子,出院后我们找他协商,他却只给我们5000块钱(在医院我化了21030元)。后来我没办法只好同意。结果他说没钱给了我一张欠条,这次用了真名,按了手印。 据这个老板所说他也是从一个公司转包的工程。请请教律师我现在上诉可以吗?官司怎么打?请帮帮我。谢谢!
2021-07-19 11:14这个手写的欠条有效,可以在到期之后起诉对方要求赔偿,但由于涉及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