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18周岁结婚,目前没有结婚证,结婚时彩礼19万元,婚后女方不合,彩礼钱也一直在女方父母手机,没有带回,也一直不愿意拿出。目前已经分居6月以上,请问彩礼钱怎么分配?如果孩子男方抚养,女方要付哪些责任?
2017-10-29 09:46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