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7年10月撞了一次车,我当时只有交强险,判决书判的我的全责,但是判决书上面有一条条款写着,超出交强险的其余的双方各种负责,然后对方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把车拖去修了,修了4450我这边就赔偿了2000的交强险,现在对方要求我把剩下的2450元补上,这种合理吗?

2020-11-13 12:2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不合理的这种要求

2020-11-13 12:28:2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014今日律师解答 44423

相关推荐
360逾期十几天,说立案,要求还全款 1回答
租房合同一年,中途退租 1回答
房东不退床的押金我把床搬走了算民事纠纷吗 1回答
小区里雪没清干净,业主拽骨折了,不理赔 1回答
未成年人开车导致车辆损坏,要承担什么责任 1回答
借给别人钱违约金条款怎么写 1回答
二手房买卖已签合同二手房买卖已签合同,全款买买方可以,要求在办理房照时,名字扮成别人吗? 1回答
我朋友开我车出了事故人跑了怎么办 1回答
两个高中生孩子在校一起玩耍受伤责任 1回答
女方跟我在一起用了我不少钱最后他拿了20000给我 然后出轨了 我没把钱给他 现在起诉我 传票传唤我了 我该怎么处理 1回答
无力偿还信用卡法院会怎么判 1回答
一般交通事故律师费是多少? 1回答
什么情况下法院只判离婚不判决财产分割 1回答
2021年父母为子女买的婚房,父母离婚能分割吗 1回答
网贷银行卡放款失败算借款成功吗?我是不是不需要还款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