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7年10月撞了一次车,我当时只有交强险,判决书判的我的全责,但是判决书上面有一条条款写着,超出交强险的其余的双方各种负责,然后对方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把车拖去修了,修了4450我这边就赔偿了2000的交强险,现在对方要求我把剩下的2450元补上,这种合理吗?

2020-11-13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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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这种要求

2020-11-13 12: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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