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嘉兴市秀洲区的律师代理离婚案件。 当事人2013年在嘉兴市秀洲区登记结婚,双方婚姻期间有一名5岁孩子(对方不争取),双方婚后在嘉兴市秀洲区有一套拆迁安置房(拆迁前房屋不属于当事人),拆迁期间对方父母写了一份拆迁后房屋加当事人的证明(纸质证明在对方父母手里),现安置房房产证上有当事人与对方的名字(房产证在对方父母手里),双方婚后金钱独立管理,没有共同债务,对方户籍地在嘉兴市秀洲区。当事人要争取孩子抚养权,与律师沟通分割安置房问题。当事人现需要律师介入,已告知前期费用3000-5000元。具体与律师沟通费用。,,,,,离婚财产,拆迁协议,婚前签的,有纸证明,房证上名字,,,安置房,13年,孩子5岁,车子,现金,债务,
2026-01-10 00:15你好,我是浙江某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可以为你的离婚和财产分割提供法律服务。首先,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和对方存在婚姻关系,并且有未成年子女。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你需要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以及你是否愿意承担抚养责任。 其次,关于房产问题,你们双方都有权继承拆迁安置房,但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公平分割。此外,你还需要注意房产证上的姓名变更问题,因为这涉及到房产所有权的变化。 至于现金、债务等问题,也需要详细分析并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我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