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就是,别人欠我钱。是不想还。今天说明天还,明天说后天还,跟我规定的日期也过了,电话也不打,信息也不回。我电话打多了,信息发多了。他把我拉黑了,现在就是发信息也不回,打电话。也拉黑了。我现在只想把我的那里钱要回。我没有办法联系他,我现在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了。请问这个起诉他,是要到他的户口地方去起诉,还是在我的户口地方起诉他呢?
26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要求对方归还欠款。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建议考虑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作为诉讼的地点。如果被告有明确的户籍所在地,则应当以该地址为原告提起诉讼;如果被告没有固定的户籍地址,但有其他可供使用的联系方式,如工作单位等,则可以以其工作单位或通讯地址为原告提起诉讼。 在准备诉状时,请务必详细列出您的证据和请求,包括但不限于欠款金额、欠款时间、还款计划等,并确保所有材料都是准确无误的。同时,准备好可能需要的证明文件,例如合同、收据或其他相关证据。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聘请律师帮助您处理案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