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半路夫妻,结婚三年,在此期间我卖了套房,写的我自己的名字,一共四十万,其中他也拿了两万块钱,现在离婚,我需要支付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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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婚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予以分割。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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