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认为我涉嫌怀疑我损坏公私财物,事情的经过是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派出所认为我涉嫌怀疑我损坏公私财物,事情的经过是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宾馆房间的钢化玻璃门碎了,然后因为个人原因,急忙去做事情,忘记退房,走的时候门还是好的。然后,宾馆老板认为我是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虽然这件事,我没有及时退房,但是并无证据证明房间被我损坏,案件也在处理中,我想了解一,是否在案件未处理结束的情况下,会给我的个人档案留下影响?二,在没有确切证据的证明是我打碎玻璃的情况下,法律上讲我是否要赔偿该宾馆玻璃。
2021-07-22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