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离婚,当时孩子4岁,和我一起生活,对方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如今7年过去了,想让他增加抚养费,协商不成功,要求我起诉。该怎样取证他现在的收入呢?如果申请法院调查,该怎样申请呢?另外,就目前张家口的消费水平应该要求对方增加到多少钱合适呢?他是市二医院的大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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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工资的百分之20左右,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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