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在常州买的人家的安置房、安置房是婚前他们家买的、现在还没有房产证、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我有权分到这房子的一部分吗?
29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如果该房屋是在结婚前购买的,并且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视为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在婚后取得了产权证书,则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因此,在您和配偶离婚时,您是否有权分得该房产的一部分取决于具体情况。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房产登记部门或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