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上月刚买定一套二手房,在中介,房东都在场的情况下直接交了房东一万元定金,并房东手写的定金合同,因为这套房子房东租出去了,我们跟房东约定好到九月十号他们租房的到期了,我们再搬,并且合同里清楚的写着如果违约的话返还双倍定金,可是现在房东以家里人不同意不让卖为由,要违约,迟迟不付违约金跟定金,我们如果起诉他,能获得更多赔偿或是房子正常过户么?中介说拿回来的除了定金一万,还有一万违约金要跟她平分,分她五千中介费,是不是不合理,。。请您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2024-09-12 11:03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公平合理地确定违约责任。在这个案件中,您与房东之间存在违约的情形,即房东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支付违约金和定金),这构成了您的权利。 关于中介费的问题,一般来说,中介服务是基于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才开始提供服务,因此中介费应当在交易完成时支付给中介方。如果您已经完成了交易,那么中介费应该是从房价中扣除的,而不是作为定金的一部分进行分配。 至于是否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或者房子正常过户,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房东确实有其他合理的理由导致无法按时交付,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合同条款,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房东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请记住,法律保护您的权益,请务必谨慎处理此类争议。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