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3月15日经朋友介绍来到吉林省延吉市xx店做店长,五月三号因为身体原因提出离职,老板也同意了,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离职手续,当时老板跟我说工资都是一起结算的(每月10号到15号发上一个月的工资),而且微信里也明确说了会直接给我转账的, 所以我就没多想直接回北京了, 到了发工资的日子老板就明确表示不想给我发了,打了很多个电话都不接,她正好是欠我四月份一整月和五一期间三天的加班的工资10000元人民币左右,我打了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和仲裁部门电话都是互相推脱不作为,像我这种情况如果我直接起诉他能有多少胜算?
2021-07-15 11:14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另外胜算无法帮您计算,